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
藝術、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
(一)專業科考試及綜合分合成辦法按現行辦法執行。
(二)藝術類專業分兩批。
藝術第一批(以專業校考為主)繼續實行傳統志愿。設院校志愿2個,每個院校志愿設3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。錄 取辦法與現行辦法相同。除報考教育部規定可自主劃線的院校 外,其他考生文化成績(高考總分)須不低于我省普通類第二 段線的65%。
實行專業省統考的原第二批和第三批合并為第二批,實行專業平行志愿。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愿。按照考生綜 合分成績分為兩段,分別按各類別實考人數的60%、90%確定, 分段填報志愿,分段錄取。考生位次按綜合分成績分類別確定, 綜合分成績相同時,按專業科成績、普通類專業文化成績排序 確定。
(三)體育類合并為一批錄取,實行專業平行志愿。具體 辦法與藝術類第二批相同。
三、平穩實施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
各級黨委、政府要把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作為選拔和培養創新人才、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大事來抓,作為關系千家萬戶切 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來抓,強化屬地管理、屬地負責意識,協調解決改革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,嚴肅查處違規行為。 完善人財物及制度配套,深入推進教學改革,提升教育質量。 建立協調機制,強化正面輿論導向,為改革營造良好氛圍。
(二)確保公平公正。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具體實施辦法,確保規則明確、程序公正。深入實施陽光招生工程,進一步完善信息公 開機制,確保信息公開透明。加強依法治招,嚴肅招生工作紀 律。
(三)優化服務指導。 開展全覆蓋培訓,組織模擬演練,確保考生、家長、中學、高校正確理解政策,盡快適應新錄取辦法。研發志愿填報等信 息平臺,為考生提供相應的參考資料和便捷查詢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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